计划财务处

计划财务处是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如下:

1)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法规,根据学校管理的需要建 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,规范财务管理,理顺财务关系,维护学校经济秩序,保护学校资金安全。

2)负责组织编制学校财务预算并控制预算执行,完整、准确编制学校年  度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,根据决算情况分析资金运行效果和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,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供依据。组织做好绩效评价。

3)负责教育各项收入的执收和管理,依法多渠道筹措资金,规范并检查监督各类收费行为。

4)负责各类经费支出管理,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核算支出,合理运作资金存量,提高资金运行效益,积极支持学校事业发展。

5)负责经费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工作,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,定期清查账目、核对资产,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和编报各类报表。

6)负责学校流动资产、银行账户和票证的管理工作,按时做好税务申报。

7)负责全校财务资料的立卷、归档以及销毁工作。

8)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投资行为的决策,参与大宗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审议,参与学校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。

9)对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进行财务监督和指导,接受审计和各类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。

10)代表学校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、监督。

11)负责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资产管理的政策、法规,制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
12)负责学校资产年度配置计划编制和审核工作。

13)参与按规定开展限额以上的物资、设备、工程、服务等招标工作。

14)负责资产的验收与处置工作。

15)负责学校资产的产权界定、资产评估、清产核资、统计报告、信息化管理等管理工作。

16)负责对学校资产从投入使用到报废全过程的综合性管理工作。

17)负责实施学校资产清查工作,原则每年清查一次。

18)负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资产信息核对工作,确保资产安全完整。

19)负责对学校各二级单位的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日常监督。

20)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